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废止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广府通〔2010〕1号)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市政府对建市以来至2008年5月1日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对清理出的《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等140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特向社会予以公布。
附件:第二批废止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40件)
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第二批废止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4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