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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办关于印发《2009年阳光工程农机使用和维修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机办关于印发《2009年阳光工程农机使用和维修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农机科字[2009]21号)


各市农机局(办):
  为做好2009年阳光工程农机使用和维修培训工作,省办制定了《2009年阳光工程农机使用和维修培训实施方案》,并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阳光工程农机使用和维修培训进展表

  二00九年十一月三日

  2009年山东省阳光工程农机使用和维修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0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09]36号)要求,为做好2009年阳光工程农机使用和维修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按照“共同促进、按需培训、扶优扶强、突出重点、训考结合”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培训效果,健全培训体系,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讲诚信、会操作、善经营、能致富、保安全的农机作业服务人才队伍,促进农业机械化提前向高级阶段跨越。
  二、培训对象
  购置使用农业机械的农民以及从事或准备从事农业机械维修服务的人员。重点培训农机大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和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以及设施农业设备操作等有关人员。
  三、培训目标和任务
  通过培训使参训农民掌握新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有关农业机械的结构原理、操作规范、维护保养、故障诊断与排除以及零部件鉴定与修理等知识,掌握重点推广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作业规范和技术要点,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常识,促进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和农机化新技术的推广,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中机具的正确使用率,增强受训农民的技术应用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的应用普及,减少农机质量与安全事故.结合购机补贴政策和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大力开展农机使用培训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机作业服务人才队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民自身经营效益和农业生产效益,保障和推进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
  在全面完成1.28万人农机使用和维修培训任务的基础上,各地积极协调争取承担更多的转移就业培训任务。通过阳光工程的实施,确保全省10万人次新购机农民、150万人次农机人才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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