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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在地统计工作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在地统计工作的通知
(马政〔2010〕3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发挥统计工作在反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各级政府宏观管理需要方面的作用,市政府决定改革现行的统计管理制度,从2010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在地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实行在地统计是与机构改革、企业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和全面达小康考核评价、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考核相配套的一项重大举措。实行在地统计,有利于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对于各级政府和领导全面掌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科学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在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把在地统计这一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改革,建立和健全在地统计制度
  在地统计是指按照调查对象所在地原则进行统计调查、实行区域管理的一种统计制度,即按照现行行政区域,对该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调查对象,除少数不宜按区域划分其经营活动的单位外,不论其行政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经营方式,均由其所在地的县区政府统计机构依法行使统计职能。
  三、实行在地统计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实行在地统计的目标是进一步理顺市与各区之间的统计管理体制,改变目前各区缺乏详细区域统计资料和不能进行区域国民经济核算的局面,基本实现从“以条为主”转向“以块为主”统计制度的改革。
  实行在地统计的基本原则:一是国民经济按地域核算的原则。全市“在地统计”按照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4个行政区和马鞍山经济开发区及慈湖经济开发区2个行政管理区共划分为6个区域,实行国民经济地域核算。二是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的原则。在地统计必须确保统计工作不断不乱,确保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地统计采取分步推进、滚动实施的方法。整个工作在2010年上半年全面启动,2010年底完成“在地统计”工作与新旧区域核算制度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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