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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防范踩踏事故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防范踩踏事故的紧急通知
(渝教办〔2009〕95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高校、委直属学校:

  冬季是交通、火灾、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多发期。入冬以来,全国已发生数起中小学校安全事故。2009年12月7日晚,湖南省湘潭市辖内的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发生一起伤亡惨重的校园踩踏事件,造成8人当场死亡,26人受伤,8人留院观察。2009年11月25日下午,我市彭水县桑柘镇中心校发生一起学生拥堵、踩踏事件,造成5名学生严重受伤,数十人轻伤。根据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安全工作有关会议及文件要求,为防范我市发生学生楼道拥堵、踩踏安全事故,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吸取近期安全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将安全工作重心转移到预防上来,采取预防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预防、减少和避免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要坚决防止踩踏事故发生。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通过惨痛的拥挤踩踏事故案例,采用宣传橱窗、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学生开展防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采取错时放学、错班疏散等方式,有效防止和避免学生在躲避大雨等恶劣天气时引发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事故。

  要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冬季交通安全,防范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止运行集体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适当调整上课时间等安全措施,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要全面落实冬季防火各项措施。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组织开展火灾逃生演练,严禁使用易引发火灾的电器,要注意对电源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因其老化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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