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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林业厅关于都匀市平浪林场2009年中幼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林业厅关于都匀市平浪林场2009年中幼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
(黔林计复〔2009〕287号)


黔南州林业局:

  你局报来《关于黔南州2009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作业设计的报告》(黔南林呈〔2009〕72号)及项目作业设计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2009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林计发〔2009〕207号)精神,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黔南州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的《都匀市平浪林场2009年度中幼林抚育作业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项目作业设计的建设规模、建设布局和技术措施设计基本可行,投资概算基本合理,原则同意都匀市平浪林场2009年度中幼林抚育作业设计。

  二、同意都匀市平浪林场为2009年中幼林抚育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并承担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对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负全责。

  三、审定都匀市平浪林场2009年中幼林抚育建设项目设计中幼林抚育面积7099亩。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地点布局方案。审定项目建设工期为2009年12月至2010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提交自查验收报告。

  四、审定都匀市平浪林场项目设计投资概算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0万元,州市配套投资25万元。投资概算详见附件。

  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坚持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设计标准检查验收。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落实岗位职责,切实做好中幼林抚育的施工技术指导、技术档案管理、自查验收等工作。

  六、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和建设质量管理。 项目建设竣工后,要对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将检查情况报省林业厅,省厅将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竣工验收。

  附件:都匀市平浪林场2009年中幼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投资概算审批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2009年都匀市平浪林场中幼林抚育建设项目作业设计投资概算审批表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和费用名称单位数量投资概算备注
合计中央投资州市配套投资
 总计  75.0 50.0 25.0  
透光抚育  68.5 45.0 23.5  
1补植抚育128519.9910.90 10.09 苗木14.2万株
2除草、修枝、割灌抚育455743.1131.00 11.11  
3间伐、清除有害木25425.43.10 2.30  
其它  6.50 5.00 1.50  
1建设单位管理费  2.00 1.50 0.50  
2勘察设计费  1.50 1.50   
3检查验收费  1.00 1.00   
4监测费  1.00 0.50 0.50  
4培训费  1.00 0.50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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