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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纪委监察室关于印发全省交通系统2009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
  各级交通部门要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管与指导,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主动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活动,积极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责任机制、多种媒体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科学评价机制和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使政风行风热线常办常新,常办常热,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充分保障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不正之风举报投诉的跟踪督办。要大力倡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持以基层站所为重点,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活动,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遵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并充分发挥模范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持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交通建设发展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责任制。各级交通部门要把纠风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总体工作中,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各本地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细化分解和落实,严格责任考核,要以责任制的落实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贯穿全年工作始终。要把推动中央、省和交通运输部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落实摆在监督检查的首位,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件,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要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营造路畅人和、风清气正的交通环境,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交通发展的成果。
  (三)努力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要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创新的办法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的蔓延,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从业单位及人员的思想认识,规范从业行为。要围绕交通系统纠风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总结经验教训,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不断加强交通行业管理工作,营造良好交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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