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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纪委监察室关于印发全省交通系统2009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纪委监察室关于印发全省交通系统2009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交纪监〔2009〕3号)


各市(州、地)交通局、厅属各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纠风办对今年纠风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贯彻全省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全省交通系统2009年纠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全省交通系统2009年纠风工作要点

  2009年交通系统的纠风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和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推动我省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主要任务
  (一)落实税费改革政策,严防公路“三乱”反弹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精神,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按照改革的有关要求,全面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输附加费等六项收费,严禁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或者非法设立新的收费项目。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对于确定取消的收费站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名称和具体位置,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坚决纠正违规设置收费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限等问题;规范和严格控制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改建为收费一级公路。充分发挥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作用,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领导干部带队上路明察暗访,进一步加强对公路“三乱”易发、多发路段的日常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保持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巩固治理成果,严防公路“三乱”反弹。
  (二)进一步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把治超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要求,合理调整治超检测站点布局,逐步完善治超监控网络。要加强对设站的监督检查,新增治超站点必须按照黔府发[2003]19号文件的要求,根据设站要求和程序报批。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执法人员与“车托”勾结非法护送车辆的行为,净化执法工作环境;坚决杜绝以收费代卸载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重复罚款等现象。要进一步加强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坚决查处超限超载车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桥梁压垮等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不正之风问题。对有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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