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事宜。
1、按照《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要求,对2005年取得和已审核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进行审核,未经审核,不得聘任或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各单位要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并对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审查意见,按高、中、初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逐级报审。报厅审核时间为2009年6月8日至12日。
2、2009年度申报工程系列交通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需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见附件)。
3、各单位统一报送材料之前,申报人员在交通厅的网站上进行申报,申报流程为:登录www.qjt.gov.cn,在首页点击“职称申报”,在网上填写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表》(以下简称《综合情况表》)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编制成册,各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报送编制成册的《综合情况表》(要求有封面)和单位填报的《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另需报Word形式的电子文档)。单位报送的《综合情况表》必须与申报人网上填报一致。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逾期责任自负。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材料报厅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0日;申报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送评材料,根据各系列评审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20天报厅审核。
5、有关单位应对初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进行调整,在开评前一周将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报厅审批,未经批准的,评审结果无效。初级评委会评审工作结束后,在一个月内将评审结果报厅。
6、2009年度仍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制度。
附件:
2009年度申报工程系列交通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9年度申报工程系列交通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各单位出具的委托函件。
2、申报材料的公式情况。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16开);
4、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已审核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在有效期内的职称计算机和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单位提供证明,申报人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6、《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