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改提高阶段(2009年9月至11月)。各单位要根据自查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要针对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及监管、物资采购、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竣工验收、拆迁安置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既要重视基本的法规制度,又要重视具体实施细则;既要注重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的衔接,又要注重规章制度要求和违反制度行为罚则的配套,着力加强制度的系统性,发挥法规制度的整体合力。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各单位要联系实际制定保证制度落实的具体措施与办法,建立和完善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四)活动总结阶段(2009年12月)。各单位要对“制度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情况和抓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厅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对各单位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工作走过场、整改不彻底的,将适当延长活动时间,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性的认识。制度落实是制度建设的根本,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保证。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其目的就是要解决制度不落实的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发挥规章制度的源头防腐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制度落实年”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切实加强对“制度落实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由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龚仕金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其他厅领导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制度落实的领导协调,厅纪委监察室牵头负责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各处室主要负责抓好所管业务工作制度的落实。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尽快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和任务分工,抓紧制定实施方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执行制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活动的开展。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各阶段工作保质保量地按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