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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交通重点工程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交通重点工程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黔交办〔2009〕58号)


各市(州、地)交通局、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省公路局、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中交贵都公司:

  为了全面掌握我省交通重点工程项目进展实施情况,及时反映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流各地推进工作中的新经验新方法,为各级领导加强对交通重点工程的指导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根据厅领导要求,现就认真做好全省交通重点工程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范围和重点

  报送范围: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在我省境内的项目;列入近期开工计划的省规划高速公路项目;其它高速公路项目。

  报送重点:在建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前期工作各阶段工作组织实施情况、进展情况;公路用地征地拆迁、施工便道建设、驻地建设等开工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有关领导对项目考察调研及指示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出的有益经验等。

  二、注重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

  各地各有关单位报送信息要坚持及时、真实、准确、全面,提高信息编写的深度、广度和新意,丰富信息内涵,提升信息价值。要突出主动性,增强上报信息的自觉性,主动分析和挖掘各类信息源,及时了解和反馈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有价值的新经验、新做法和新问题,并注重反映地方和部门特色。要突出准确性,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可靠,事例、数字要准确无误,重大事件上报前应当核实并报经本单位本部门的负责同志审核。要突出时效性,对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新情况要及时做出信息反映,及时编写、送审、呈签,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编写信息要尽量做到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用词规范,要素齐全,逻辑严密,条理清楚。

  三、有关要求

  1、接到通知后,在建项目要在项目总监办、拟建项目要在项目筹备组中选配1-2名工作责任心强、文字综合水平较高的同志负责撰写和信息报送工作,并于6月23日前填写好《全省交通重点工程项目信息员登记表》后报厅办公室,厅将于近期召开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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