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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六十三)以州政府对县市政府及州直部门的目标管理为重点,建立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责任制,强化政务督查,实行全程督办,强力推进落实,提高行政推动力。(州政府办负责)

  (六十四)优化发展环境。继续推行纳税人评议职能部门行风制度。加大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干扰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州监察局负责)

  (六十五)加强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践行廉政承诺。严禁公款出国旅游,严格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机制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财政监督、审计监督,抓好财政性资金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制度,从严查处各类腐败案件,以反腐倡廉成果取信于民。(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州接待处负责)

  二、对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单位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由常务副州长负总责,分管副州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副主任负责所联系单位的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组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工作班子,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好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明确工作责任。《政府工作报告》65项重点工作的相关责任单位已经明确,只有一个责任单位负责的,由此单位全面负责工作落实;有多个单位共同负责的,由排第一位的责任单位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其他责任单位按照工作职能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

  (三)抓好督查考核。州政府办负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综合考核。州直目标管理责任单位有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占目标管理项目分值10分,年终州人民政府组织目标管理考核验收时进行考核,量化打分。各责任单位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州人民政府将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年终,各责任单位一把手就完成情况向州人民政府进行专题书面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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