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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四十)千方百计扩大城乡就业。高度重视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问题,在技能培训、市场准入、税费减免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引导自主创业;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组织返乡农民工参与农村公共设施建设,鼓励重点项目企业、民营企业吸纳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开辟公益性岗位,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年内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州劳动保障局、州教育局、州人事局负责)

  (四十一)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五项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新增参保人数14万人。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月人均新增110元。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州劳动保障局、州民政局负责)

  (四十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确保低保对象不因物价上涨降低生活水平。抓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民救助和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的相互配套,建立健全困难群体救助机制。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落实军烈属、伤残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政策,加强农村敬老院后续管理。(州民政局、州卫生局、州建设局、州教育局负责)

  (四十三)继续完善助学机制,救助中小学贫困学生6万人、贫困大学生1500人。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完善留守儿童帮扶机制。(州教育局负责)

  (四十四)抓好住房保障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减灾安居工程。抓住国家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的机遇,加快城市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年内完成廉租房建设6500套32.5万平方米,为800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改善居住条件。(州建设局、州民政局负责)

  (四十五)加快教育强州建设。继续抓好“普九”巩固提高,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化解“普九”历史债务。完成68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完善学校配套设施,完成农村教师公转住房建设。大力发展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支持每个县市办好一所示范性高中和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秋季迁入新址,继续做好州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整合工作。支持吉首大学发展。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州教育局、州财政局负责)

  (四十六)继续实施引智、引技工程,充分发挥州政府专家顾问作用,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和医药卫生领域的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大力实施“132人才工程”、“人才兴企”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八大工程”。(州人事局、州科技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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