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推进农村土地管理改革。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许可制度,严格执行税费征缴、地价评估、收益分配等规定。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按照“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要求,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关工作。
6、加强土地执法监察。落实《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实施细则和建设用地监管办法,建设网络监管平台,建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用地检查核验制度,完善批、供、管、用、补、查全程监管机制。对2009年上半年全州审批和供应的建设用地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土地供应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标准、用地是否闲置,摸清土地利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掌握土地违法违规动向,坚决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严防违法违规用地反弹,保持土地管理良好秩序。对涉及用地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严肃查处。
7、强化基础支撑和服务。加快全州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进度。加快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切实把好质量关,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完整。建立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加强基础测绘和地质工作,紧密围绕扩大内需要求,主动提供公益性基础地质信息、基础测绘服务,满足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用地的地质技术、测绘信息需求。
8、配合上级土地督察机构开展工作。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土地督察机构在我州开展的扩大内需土地政策实施调研、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督察,配合服务扩大内需的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以及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
(三)评估总结阶段(10月至11月)。紧紧围绕服务扩大内需政策执行情况,完成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成效评估。及时分析2009年扩大内需用地供应情况,并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建议和请求。研究分析2010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提出分析预测报告。研究完善和制定土地审批和监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业地价调整、土地征收、土地综合整治、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
各县市要在全面、准确了解当地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准确评估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成效。要着力化解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及时向州国土资源局反映在实施土地调控政策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深化改革提供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