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执法监察。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公平正义和提高执法效能的理念,以打造“信息平台”和“监管平台”为抓手,推进执法监管关口前移和执法工作中心下移,加强部门联动,着力构建以共同责任机制为核心的执法监察工作新机制。提升执法监察能力,实现从事后被动查处向事前主动防范转变。
二、工作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部署本行政区域内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内需保增长的决策部署上来。成立保增长保红线行动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协调。扩大宣传,为实施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7月至9月)。
1、加强用地报批服务。严格执行规划计划、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实施差别化用地计划管理,加强用地总量、结构调控。推进土地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用地预审,提高用地报批效率。对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用地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保障各类用地合理需求。
2、完善耕地保护机制。配合省做好我州2008年耕地保护目标考核,组织开展2009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在新一轮规划中调整划定基本农田。探索建立耕地保护专项资金,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政策。做好永顺县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各县市要按照省规定办好一个基本农田示范管理乡镇,力争三年内使全州基本农田保护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完善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和土地综合整治制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整体规划、资金统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思路,启动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加快综合开发利用。
3、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规划管控,在用地预审中对建设项目是否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区位和用地标准严格把关,坚决核减超标准用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出台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办法,按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规模,分级对城市建设用地和开发区土地利用水平进行考核并作为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的依据。
4、改革完善征地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行为,发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统一年产值标准,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资金和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探索先征后转和补偿安置新模式。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参与土地开发经营的机制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