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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

  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移民等部门:负责开发、储备和推进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移民等项目,帮助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争取建设资金;帮助、指导企业开发、建设一批新项目。
  商务、经协等部门:负责开发、储备商贸物流、招商、内联引资重大项目,组织实施有关前期工作;负责招商、内联引资项目的发布和推介,组织相关部门、企业参加各种招商活动,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实力企业落户我市。
  旅游部门:负责规划整合旅游资源,开发储备旅游项目,加强行业管理,开拓旅游市场。
  科技、文化、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负责开发、储备本行业重大项目,组织实施本行业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落实建设条件,督促项目实施。
  文物、气象、水文、地震、质监、安监、消防等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为重大项目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尽快办理或申报办理有关许可手续。

  七、完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机制
  建立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首长牵头、项目业主负责、专门班子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每一个重大前期项目分别成立协调工作班子,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将重大前期项目的责任、目标、进度进行分解,明确任务,督促落实。
  建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市(县)级领导联系机制。每个重大前期项目至少由一名市级领导联系,督促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建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调度机制。市(县)重大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落实重大前期项目内外部配套条件,研究解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重大前期项目的开发、推进、落实等情况,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及市财政局、市前期办等依据年度《投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工业园、经开区、市直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核,报市政府批准并落实奖惩措施。

  八、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
  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年初列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政府每年也要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经费,确保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各项目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想方设法从自有资金、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中筹集前期经费,专项用于重大前期项目的开发储备、规划设计、评估论证和上报审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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