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和龙头企业加工需要,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围绕粮油、竹木、果蔬茶、畜牧、中药材五大主导产业,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抓好100万亩优质超级稻标准化生产基地、200万亩工业原料林生产基地、100万亩优质油茶生产基地、5万亩名优茶生产基地、35万亩优质柑桔原材料生产基地、50万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10万头优质肉牛养殖基地、50万亩中药材生产基地和10万亩烟叶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基地建设质量,积极开展基地农产品原产地证明、地理标志的注册,积极开展"三品"认证,建设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四)加快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抓住湖南怀化工业园被评为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和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的有利时机,做大做强园区森工、食品、服装等产业,进一步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做好园区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出台配套政策,把湖南怀化工业园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并以此推动农产品专业市场、农产品物流业和县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
(五)实施品牌战略。将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与做大做强品牌有机结合起来,打造一批知名品牌。积极帮助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基地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原产地证明等认证,争创各级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支持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品牌经营,提高品牌的知名度、信誉度和美誉度。到2015年,争取培育中国名牌产品1个、中国驰名商标1个。
(六)推进科技创新。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新产品研发,支持鼓励龙头企业组建研发机构,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引导企业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步伐,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农产品加工技术。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协作,鼓励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科技三项费用、重点技改项目补助对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
(七)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农户在产权上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认真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大力发展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引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采取订单、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建立自愿平等、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鼓励和提倡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方向发展。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在收购农产品时,确立最低收购保护价,将部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返还给农户,保护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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