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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
(深府〔2009〕2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

  21世纪以来,互联网广泛渗透到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推进产业融合和经济全球化进程,引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转型和深刻变革。互联网产业发展迅猛,已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新兴产业。随着互联网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下一代互联网和宽带移动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特别是全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加速推进,我国互联网产业迎来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把握先机,抢占高端,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互联网产业,既是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为促进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等,编制《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

  《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是指导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行动纲领,通过本规划的实施,深圳将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互联网产业基地。

  本规划所述互联网产业,是指以互联网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支撑的现代服务业,包括互联网基础服务业和互联网应用服务业。其中:互联网基础服务主要包括接入服务、域名注册服务(DNS)、设备托管服务(IDC)和网络加速服务(CDN)等,互联网应用服务主要包括电子商务、网络娱乐、网络内容、网络通信、信息检索、数据挖掘和物联网等新兴互联网应用服务。

  一、发展基础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我市互联网产业起步较早,基础较好,发展较快,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2008年,全国互联网产业总规模为1390亿元。其中:互联网基础服务业规模为683亿元,互联网应用服务业规模为707亿元。据初步统计,2008年我市互联网产业规模约为160亿元,占全国产业规模的11.5%。其中:互联网基础服务业规模约为30亿元,占全国产业规模的4.4%;互联网应用服务业规模约为130亿元,占全国产业规模的18.4%。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较快,已获准创建首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市,2008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约为1500亿元,占全国比重的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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