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0〕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09〕58号)要求,我省从现在起到2012年12月开展地名普查试点工作。为了加强对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的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陈超英 副省长
副组长:
何庆良 省政府副秘书长
徐铁南 省民政厅厅长
成 员:
张德秀 省民委副巡视员
刘乐国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克宇 省民政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