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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乡镇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乡镇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09〕7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县“科普之春”活动深入开展,推进科技成果进村入户,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现就切实做好2009年乡镇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2009年乡镇科技推广示范基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及科技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负责示范基地建设的综合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和科技负责人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按照规划要求落到实处,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业务指导

  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为示范基地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同时要及时解决各乡镇在基地建设中的技术问题,提高乡镇科技推广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的技术含量,充分体现科技进步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发挥其典型示范带动功能。

  三、强化考核奖惩

  为了充分发挥科技推广示范基地的典型示范效果,各乡镇要根据基地的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并树好科技推广示范基地标牌(包括:基地名称、基地规模、技术要求、项目负责人、科技负责人等相关内容)。年底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及基地标牌彩色打印图片,于12月30日前报县科学技术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科委内)。县政府将分半年和年终定期对各乡镇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项目实施效果不好的乡镇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实施工作高度重视,推进扎实,取得良好效果的要予以表彰,并在今后县级“科技三项费”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

  特此通知

  附: 2009年乡镇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2009年乡镇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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