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县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分工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09〕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现将县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较大安全事故,切实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分工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原则,各位副县长或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凡两个领导涉及同一部门的,以分管部门的领导为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空档、无遗漏。
三、具体分工
周 伟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事、监察、审计、财政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刘 毅同志: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税务、金融、国资、城乡规划、编制、行政审批、信访法制、人武、人防、矿产资源开发、保险、机关事务(接待)和政府新闻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全县安全规划和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具体负责金融、机关单位等两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
张献强同志:负责经济体制改革、电力调度、工业、中小企业、外经外贸、商贸、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工业园区、电矿产业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工业企业、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储存经营、电力、油库、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园区建设、特种设备、煤矿等五方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李 冰同志:负责林业、旅游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全县森林防火、旅游景区危险区域、旅游景区水上船舶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旅游景区等两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