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

  九、县水利局

  (一)受县政府委托,负责牵头召集相关协作单位研究水利设施安全生产领域的有关事宜,组织相关协作单位开展水利设施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治活动,并向县政府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二)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设施、防洪工程设施、水土保持设施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全县河道采砂船和水库库区船舶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取缔河道、水库非法采砂船舶,严禁载人,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县农业局

  (一)负责本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制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有关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对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对农业机械审批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安全管理,并依法承担管理责任。

  (三)负责全县渔业生产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处理渔业船舶非法载客等各种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对全县渔船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全县农药、鼠药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一、县卫生局

  (一)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召集相关协作单位研究公共卫生安全领域的有关事宜,牵头组织相关协作单位开展公共卫生安全集中检查整治活动,向县政府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二)建立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制订全县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并承担综合监管责任。

  (三)负责结合全县卫生工作特点,组织拟订本县卫生医疗机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本县卫生医疗机构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县卫生医疗机构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监督检查本县卫生医疗机构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县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四)负责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和食品包装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制订预防食物中毒措施,负责对食物、生活饮用水等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和监督管理;负责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从事致病性微生物实验的科学研究机构等执行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负责采供血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七)负责全县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保健品、化妆品产品的审查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管理,依法调查处理保健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对保健品、化妆品质量安全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八)负责放射源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工作。具体包括根据行政审批权限,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九)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并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市质监和市工商部门,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