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09〕9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2009年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防范和控制全县危险化学品一般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基本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基本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夯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基层基础,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县内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治未完成的企业督查整治率达100%;一般安全隐患整治率达100%,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100%;企业自查和乡镇普查率均达100%,县复查率不低于50%;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整治无望的企业实施关停,实现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整治范围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医药生产企业。
(二)储存危险化学品形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三)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加油(气)站。
(四)承运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剧毒溶剂、强腐蚀性化学品等重点品种的运输企业和单位。
(五)中、市在酉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及5年内发生过死亡事故的企业。
三、职责分工
县安监局: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危化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化品的化工、医药生产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