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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湖南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湘交安〔2009〕592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发〔2009〕19号)精神,有效推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强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直各行业安全监管机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部署、督促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党组(党委)要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定期深入生产一线检查指导生产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隐患整治措施。
  2、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落实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制,行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或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落实“一岗双责”,谁分管就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做到安全与生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落实分级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3、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交通运输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关,事关交通运输事业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必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全力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交通运输系统的重中之重,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隐患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强化全民交通运输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从现在起,集中开展为期三年的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和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和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本质安全型交通运输企业和行业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政策法规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保障能力明显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下降15%,无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实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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