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威政发〔2010〕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广泛开展消防平安创建活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有利地保障了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表彰先进,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文登市人民政府等23个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消防工作中做出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积极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为建设创新开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威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9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3个)

  文登市人民政府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

  三星电子(山东)数码打印机有限公司

  威海卫大厦

  威海蓝天宾馆

  山东威海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市市级机关物业服务中心

  山东鸿洋神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荣喜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

  乳山市人民医院

  中央储备粮乳山直属库

  利群集团文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文登市电业总公司

  山东省文登第一中学

  山东望岛集团公司

  威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鸿建房地产有限公司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威海华夏会馆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