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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旅游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旅游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旅发[2010]1号)


各市旅游局,各县级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局,各旅游强县,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各旅游饭店、旅行社以及各相关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10年全省旅游工作要点》在广泛征求各级各相关单位以及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省旅游局党组已正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2010年全省旅游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旅游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方式,调结构,积极开发旅游消费市场、旅游资本市场、旅游人才市场,构建旅游服务质量、旅游人才、旅游信息化三大高地,夯实旅游强省建设基础,为全省打好转方式、调结构这场硬仗做出积极贡献。
  奋斗目标是:全省接待国内游客3.3亿人次,接待入境游客350万人次,分别同比增长15%和15%;旅游总收入2900亿元,同比增长19%。
  一、立足全局,培育战略性支柱产业
  (一)积极融入全省发展战略。紧紧抓住全省转方式、调结构的重大机遇,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争取省委、省政府上半年召开全省旅游发展大会,争取省人大支持下半年完成《山东省旅游条例》修订工作,从立法和政策层面确立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定位。借助黄河三角洲开发上升到国家战略,将旅游业融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重点支持黄河口生态旅游区、黄河水城联合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以打造温带滨海旅游连绵带为目标,全面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旅游业规划》,重点开发滨海度假酒店集群,力争年内开工一到两个重点项目。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选择一处较大岛屿或宜于封闭的半岛,争取享受国家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有关政策。利用国家准许外国籍邮轮在华多点停靠政策,加快半岛邮轮码头建设,着力构建青岛、烟台、威海三大停靠港,逐步将青岛港打造成邮轮母港。
  (二)高质量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始终把旅游大项目建设作为旅游发展的重点。三季度召开第三次全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现场会,重点推动改造提升一批传统重点旅游项目,规划建设一批休闲度假高端旅游项目,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项目,力争全年新增4A级以上旅游景区15个,完成旅游投资1000亿元。推动泰山、“三孔”、蓬莱阁、刘公岛、崂山、南山等著名景区,配套开发演艺、餐饮、住宿、购物项目,延长游客滞留时间。抓住国家扶持红色旅游项目建设机遇,加快发展以沂蒙老区为中心的红色旅游。加大旅游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力度,推出一批市场潜力大的重点项目和创意,参加国际性、区域性重大经贸、旅游招商活动。抓好省委、省政府去年在香港、日本、韩国举办的大型招商会签约旅游项目的跟踪落实。发挥《全省重点旅游项目进度数据库》的作用,对在建、拟建、签约重点旅游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开放规划设计市场,引进国外著名旅游规划咨询公司进入山东旅游规划市场,与国内、省内旅游规划设计公司共同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和重要旅游城市、跨区域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省重大旅游项目专家评审制度。与省相关部门合作,研究制订《新文化旅游遗产标准》,引导重点旅游项目强化文化支撑,精细施工,高效管理,培育“遗产型”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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