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09年度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人事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现将2009年度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程师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工程师评审: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3、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4、中专毕业,原则上不允许评审工程师,但对部分确因业绩非常突出,为企业创造较大经济效益,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二)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以上奖、国家星火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含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5)取得工程师资格后,获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奖者。
2、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须任工程师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
(2)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
(3)后取得大专学历人员,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
3、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破格晋升条件:
必须精通本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有关基础理论,了解国内外进展动态,在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已具备晋升的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
(2)在急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