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2009年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检查评比
  1、检查方式
  (1)市政府组织两次宏观拉练检查,其中春夏季一次占40分,秋冬季一次占40分。(2)市水利局日常检查占15分。(3)微观检查占5分。每一档的差距为本次总分的5%。
  全年两次宏观拉练由评委参加检查,具体人员有: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农委、财政局、林业局、市农建办领导。为了互相学习促进,参赛县(市)区水利局局长参加政府组织的春夏季拉练检查。具体时间:第一次7月上旬,第二次11月上旬。
  2、检查方法
  (1)市政府检查,每次由各县(市)区提供15项重点骨干工程参检(如果数量不足,市优质工程以奖代补资金减半拨付),工程简介要明了,数据要准确真实,参检工程要有工程行政、技术责任人签字的验收单。每次由各县(市)区推荐8项工程参检,推荐工程必须有治河工程、水保工程、水源工程, 其次在其余列检的重点骨干工程中抽查4项。工程项目受检后, 由评委综合评价,量化打分,署名投票排出名次,投票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投票不准投并列票。
  (2)列检而未检的工程及其它农建骨干工程由市水利局日常检查,最终排出各县(市)区名次。
  (3)微观检查是指检查各县(市)区发送的关于农建工作方面的各种简报、动态、宣传报导的数量,按被省厅水利简报,农建动态,市委、市政府工作动态,省市报刊、电视台采用多少确定名次,其中省以上宣传1次计市级3次。
  3、加分、减分办法
  对全市农建做出贡献和起带头作用的县(市)区,给予加分奖励:承办省夏季农建现场会的县(市)区,加3分;承办省秋季农建工作会的县(市)区,加5分;代表市参加省厅汇报会,使我市在西片获第一名的县(市)区加2分,第二名的加1分,第三名的减1分,第四名的减2分。
  以前列检的工程以后不准再列参检,否则发现一项减3分,简介中虚列工程,发现一项减3分。
  4、最终评比
  在完成市政府下达主要任务指标、完成省厅要求的一票否决任务的前提下,连山区、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4个县(市)区根据宏观拉练、水利局日常检查、微观检查名次(得分)以及全年加减分因素,得出最终名次,比分相同,以市政府最后一次检查评比排名为主,按排名顺序推荐省杯。南票区不参加大县排名,但每次由评委投及格、不及格票,累计及格率在60%以上推荐省杯,否则不予推荐,最后经市政府同意上报省水利厅。
  此方案及评比中未尽事宜,由评委商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