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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政办函[2009]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郴州市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市保增长保红线工作(以下简称“双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一化三基”、富民强市发展战略和“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工作部署,按照“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全面、准确执行中省有关土地调控政策,保障发展用地,严守耕地红线,强化执法监察,完善政策措施,加快郴州“两城”建设,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以规划为龙头,做好用地基础工作。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将市确定的扩大内需重点项目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确需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预先作出调整安排。6月底前完成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10月底前完成批复县级规划修编工作,2010年3月底前完成批复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开展土地整治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启动村级土地规划编制试点。

  (二)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保障发展用地。准确掌握全市重点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数量、结构、分布、时序和利用情况,摸清用地需求底数,实施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统筹安排2009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保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优先安排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用地。加强向省国土资源厅的汇报沟通,尽可能将一些重大项目纳入省以上计划笼子,直接使用省以上计划指标。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报批)绿色通道,确保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承接产业转移项目早开工、早投产。对一些项目用地暂不能完成用地报批的,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征地补偿安置到位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先行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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