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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实施整改阶段(6月1日-8月31日)。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整改工作方案逐项做好整改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将整改工作情况总结报市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情况评议阶段(9月1日-9月30日)。市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中小企业人士和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通报。

  (四)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阶段(10月1日-11月中旬)。10月初,市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工作领导小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整改督查领导小组汇报整改工作情况。11月初,市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工作领导小组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整改工作情况。11月中旬,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报告整改工作情况。

  四、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以整改。

  (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结合我市“企业服务年”工作,切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于9月20日前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市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结合中小企业实际,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着力加强对中小企业服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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