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政办函[2009]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全市“企业服务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为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
“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切实做好
“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和执法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领导下,围绕加速推进“一化三基”战略和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目标,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督促检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
“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认真做好各项整改工作,深入贯彻实施
“一法一办法”,加大政策扶持,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改内容、要求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一)加大对
“一法一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对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广泛、深入、持续地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深入贯彻落实
“一法一办法”和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经委、市政府信息化办、市广电局、郴州日报社、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