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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商务厅、财务厅关于贵州省农资流通体系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市(州、地)商务局、财政局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项目综合验收报告。
  (3)装订成册的综合验收文件资料。
  (4)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申请表。
  (5)项目单位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项目单位财务章)。
  4、省商务厅、财政厅审核后将补助资金下拨市(州、地)商务局、财政局,市(州、地)商务局、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项目单位。
  各地要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实施,已经完成的市州地商务局、财政局要尽快制定验收方案组织验收。没有完工验收的项目要作出专项说明报告省商务厅、财政厅。
  (八)资金拨付程序要求如下:
  1、经市(州、地)商务局、财政局对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验收小组验收合格的项目,项目承办单位可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09年第二批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有关资金的通知》(财建[2009]912号)和《贵州省促进服务业、农村物流服务体系、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商发[2009]120号)的规定,向所在地市州地商务局、财政局申请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2、补助标准、比例
  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项目每个原则上按25万元标准进行补助。
  3、市(州、地)商务局、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提出拨付补助资金申请报告。资金拨付应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
  (1)市(州、地)商务局、财政局资金拨付申请报告。
  (2)贵州省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2)
  (3)***市(州、地)农资流通体系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1)
  4、省商务厅、财政厅审核后将补助资金下拨市(州、地)商务局、财政局,市(州、地)商务局、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直接或逐级拨付项目单位。

商 务 厅 财 政 厅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1:
  贵州省农村物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经市州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推荐,我单位于2009年申请的(项目名称)                    已获省商务厅、财政厅核准,并于20  年 月 日竣工,该项目建设期间累计投资共计        万元。(另单附本单位所申报各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分项目情况表)

现根据《贵州省促进服务业、农村物流服务体系、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商发[2009]120号)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符合农村物流服务专项资金资金支持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支持资金         万元人民币。

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公章)

商务局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支持该项目单位支持资金      元人民币。

      20 年 月 日(公章)

财政局审定意见

 

 

 

20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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