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综合整治作为城市管理和创建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实。要完善城市交通综合管理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推动城市道路交通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督查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综合整治各项措施贯彻落实过程和结果的督导,确保取得实效。综合整治工作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大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现代城市交通管理的工作机制,广泛运用科技装备,切实提高执法效率。
(三)严格考核评价。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综治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要围绕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量化整治标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各相关部门综合整治工作进度的督查和绩效综合考核,实行奖优罚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具体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综合整治信息沟通联系,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编发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对整治措施得力、工作到位的部门要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市直各责任单位于2009年5月22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报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楼九楼,联系电话:2190023)。
附件:
郴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陈社招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唐国栋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
夏礼民 郴州军分区参谋长
张扬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付山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
谭家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许秋生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朱礼国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