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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基本杜绝阻碍执法、屡查屡犯等违法现象。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郴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陈社招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唐国栋任常务副组长,郴州军分区参谋长夏礼民、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扬平、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局长朱付山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从市公安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残联、市工商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其他成员单位各明确一名联络员与办公室联系。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强政策研究和规划实施,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交通管理规划、交通安全规划和停车场专项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城市交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二)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家庭认真开展“五进”宣传活动,构建基层交通安全网络。

  (三)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断头路、卡口路改造,形成“布局合理、成环成网”的城市道路交通结构。

  (四)优化交通组织,加快智能交通信号系统建设,加大停车设施有效供给,合理规划、建设地下空间步行道系统,加快行人、非机动车道、无障碍通行系统规划建设,降低路口阻塞率,提高路网通行效率。

  (五)完善公交停车场建设。加强公交网络、交通换乘枢纽建设,优化城市公交线网,提高公共交通吸引力和分担率,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资源利用率,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坚持严管重罚、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四个一律”的整治手段,即“对无证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对醉酒驾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车辆一律扣留,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行政拘留”。

  (七)制定出台“限摩”、“规电”、“限货”具体操作办法,有效整治摩托车、渣土运输车、公交车、出租车、货车、农用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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