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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意见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9〕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更好地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增强金融机构对全市中小企业信贷投放能力,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南通经济跨越发展的职能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 二○○九年十二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充分发挥应收账款质押对于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作用,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推动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国际上针对中小企业的主要信贷品种之一,可以盘活企业沉淀资金,帮助企业借助应收账款第三方债务人的信用有效增信,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增强中小企业循环发展、持续发展能力的新途径。金融机构要深刻认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在支持中小企业、改善信贷结构、推动金融创新、防范信贷风险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增强创新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各单位要根据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适合中小企业、市场前景广阔的特点,加大对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推广力度,力争到2012年底全市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覆盖面达到全市应收账款余额的30%以上。

  二、把握重点,注重环节,确保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工作稳步推进

  (一)广泛宣传普及。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组织辖区内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宣传活动,借助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主流新闻媒体,运用南通市银企合作网、中小企业金融超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宣传平台,向全市中小企业推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普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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