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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在市卫生局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第三医院

一中心医院、儿童医院、传染病医院、胸科医院、中心妇产科医院、天和医院、卫生监督所、信息所

6

医学会、后勤管理部、人才交流中心、局党校、招待所、试剂中心、对外交流中心

后勤管理部

后勤管理部、医学会、人才交流中心、局党校、招待所、试剂中心、对外交流中心


  注: 1.检查时间:2009年6月8日~12日
  2.由各组组长牵头负责召集参加检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进行认真检 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于2009年6月15日上午9:00到市卫生局安全生产督察办公室集中汇报(行管部六楼)。
  3.检查车辆由各检查组安排。

  附件2:
  市卫生局系统2009年6月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单位:

检查

部位

安 全 标 准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察看记录

查看近期院级安全生产例会记录、安全生产检查台账记录

 

1.特种设备合格证率达100%。

 

2.特种设备年检率达100%。

 

3.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达100%。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5.做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认证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率100%。

 

6.确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零。

 

1.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

 

2.主管院长、科长定期到锅炉房检查安全并签署意见,要有文字记录。

 

3.锅炉水位报警、低水位保护装置等安全附件必须保证灵敏可靠。

 

4.严禁司炉工、水化验人员饮酒、睡岗、擅离职守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5.严禁外部人员串岗、逗留。

 

1.必须持证上岗,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主管院长、科长定期到变电室检查安全并签署意见,要有文字记录。

 

3.在岗人员不得酗酒,不得脱岗、睡岗,不得擅离职守。

 

4.严禁外部人员串岗、逗留。

 

1.安全管理、操作规程和卫生三项制度上墙。

 

2.有压力容器登记使用证,并在有效期内。(质监局)

 

3.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市护理学会发)

 

4.压力表应定期校验,安全阀应灵敏、准确、可靠。

 

5.主管院长、科室负责人定期检查安全并签署意见,要有文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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