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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在市卫生局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在市卫生局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津卫后〔2009〕232号)


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2009年“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深刻吸取“5·18”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平稳进行,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六委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09年天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津安监管综字〔2009〕18号)要求,现就在市卫生局系统内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好部署落实

  各单位领导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细致谋划,精心部署,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要切实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到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进行积极张贴由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月”宣传画、标语、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生产常识动漫光盘和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试卷竞答。要充分利用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市卫生局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查找隐患,提高管理水平

  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广泛发动群众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提高人人参与安全,人人享受安全的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开展排查身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以及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重点对锅炉房、变电室、氧气库、电梯、二次供水、基建工地等安全生产要害部位进行严格的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平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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