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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巴政办发〔2009〕82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市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等各项工作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安监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发〔2009〕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以人为本,关注生命为宗旨,以构建平安巴彦淖尔为主线,以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通过落实责任、完善设施、严格执法、广泛宣传,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改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努力创建“安全、畅通、高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现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㈠总体目标

  以构建全市“大交通安全”格局为抓手,通过强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严格把好驾照考试及准入关、车辆年检关、安全检查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培训关,突出抓好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城镇、乡村等重点板块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形成事故隐患治理,安全防范管理,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的整体合力,通过各地、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及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实现“降事故、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促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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