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点工作
①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争实现城乡就业3.32万人,其中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2049人;安置城镇各类人员就业3万人,其中净增就业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就业再就业培训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规模达到1亿元。农牧民转移就业30万人以上,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20万人;农牧民技能培训1.4万人。
②继续强化扩面征缴工作。加大五项社会保险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参尽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计划达到12万人,比上年净增5690人,增幅5%。全年计划征缴养老保险基金4.6亿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计划达到15万人,比上年净增1.8万人,增幅14%。失业保险基金计划征收3000万元以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计划达到24.5万人,比上年净增1.7万人,增幅7.5%。医疗保险基金征收计划2亿元,比上年净增2849万元,增幅16.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计划达到34万人,全年基金收入达到5440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计划达到9.58万人,比上年净增4952人,增幅5.5%。工伤保险基金征收计划1000万元,比上年净增154万元,增幅18.2%;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计划达到10万人,比上年净增22352人,增幅28.8%。生育保险基金征收计划700万元。
③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要抓好条管企业和重点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加大当期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抓好历年欠费清欠及当前转制企业社会保险费清算、征缴工作,争取应收尽收;二是要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工作,进一步完善市级统筹, 健全调剂制度,力争上半年完成全市养老保险统筹接收工作;三是要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月人均提高125元;四是要积极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失地农民和农村养老制度,在抓好四子王旗、化德县和察右后旗三个地区的工作启动;五是要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以完善政策为主线,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同时,要建立增加财政投入的长效机制,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比例,旗县行政事业单位筹资比例要力争达到5%,市本级要达到6%;六是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做好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提高风险行业和事业单位参保率。
(九)民政社会救助工作
1.争取自治区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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