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政务公开和效能建设方面,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和建立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问题;是否严格按照《
行政许可法》依法设立和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3.在办事效率方面,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不主动、不及时、不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4.在服务态度方面,是否存在作风粗暴、生冷硬横、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
5.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刁难群众,以职权之便吃拿卡要的问题。
6. 在受理群众投诉方面。是否建立受理投诉机构、举报电话是否畅通,对群众通过“行风热线”、“民心网”及电话举报投诉等各种途径反映的问题是否能认真受理,及时有效的得到解决。
二是对服务行业的评议内容,主要围绕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事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情况展开。其具体内容:
1. 在依法经营方面,是否存在欺诈、不公平交易等违规违法问题。
2. 在诚信服务方面,是否存在不履行服务承诺、降低服务标准等问题。
3. 在事务公开方面,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问题。
4. 在办事效率方面,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工作拖拉等问题。
5. 在服务态度方面,是否存在作风粗暴、生冷硬横、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
6. 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刁难群众,以权以岗谋私的问题。
三是对基层站所窗口单位的评议内容,重点评议基层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作风恶劣、态度粗暴、办事不公、遇事推诿的问题,是否存在刁难群众,以权谋私、以岗谋私、无所作为、胡乱作为、吃拿卡要的问题。 各级参评部门和行业都要把与群众直接接触的基层站所和窗口服务单位作为评议的重点。通过民主评议,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吃拿卡要和以权谋取小团体及个人利益的问题。
三、评议方法
2009年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继续实行市县两级联动评议的办法,采取分类评议、重点评议、暗访评议等多种形式,通过群众直接评议、行风评议代表评议、纠风部门综合考评三种方式对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议。其中群众直接评议占80分,行风评议代表评议占10分,纠风部门综合考评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