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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力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力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穗建质[2009]1292号 2009年10月30日)


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各施工、监理单位:

  当前,我市各项迎亚运建设项目全面展开,配套电力建设项目也正紧张进行,为加强我市电力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减少因施工占道对交通和居民出行带来的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噪音和扬尘,根据《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措施的通告》(穗府[2009]43号)等有关规定,电力工程的文明施工要严格遵守市建委的统筹管理。现将电力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加强管理,认真履行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电力工程建设单位负有对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的责任,保障工程实施所需文明施工管理费用投入,在与施工和监理单位签定承发包合同时,应有明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的合同条款。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严格督促施工单位实施文明施工管理,不得要求施工单位降低管理标准。

  施工单位负有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主要责任,项目部管理架构中应有文明施工管理专责人员和相应岗位职责。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专项方案,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监理单位应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文明施工各项措施,认真审核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用,组织施工单位每日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巡查,及时跟踪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向建设单位反映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情况。

  二、切实落实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措施

  (一)需进行开挖作业的电力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市政道路管理部门申办道路开挖许可手续;需要占道施工的,应有针对性地制定交通疏解方案,并报交警部门进行审批。

  (二)电力工程开工前,应在现场设置标牌,公开电力工程名称、计划工期以及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现场管理责任人姓名及投诉举报电话。

  (三)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批的占道时间和范围进行施工,现场材料和施工设备应堆放整齐,不得超出占道范围,现场应进行100%围蔽,围蔽应规范、连续、整洁,具体标准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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