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一)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国资委、市工业经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三项行动”。
(二)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等领域“三项行动”。
(三)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安监局、市公路局、岳阳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公路道路建设施工、水上交通等领域“三项行动”。
(四)由市建设局牵头,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建筑施工行业“三项行动”。
(五)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民爆器材生产经营领域“三项行动”。
(六)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供销联社、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实施消防领域“三项行动”。
(七)由市工业经委牵头,市安监局、岳阳电业局参加,负责组织电力行业“三项行动”。
(八)由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防汛防洪、水库、河道方面“三项行动”。
(九)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安监局参加,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校办企业等单位“三项行动”。
(十)由市质监局负责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方面“三项行动”。
(十一)由市旅游局牵头,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旅游领域“三项行动”。
(十二)由市气象局牵头,负责组织防雷电、灾害预报等方面“三项行动”。
(十三)由市农机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农机行业“三项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序推进。市政府成立“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副市长蒋锋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湘涛、市安监局局长黄柏良任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安监局,黄柏良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
各级各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单位“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确保“三项行动”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