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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贞丰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贞丰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贞丰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州发改投资[2009]14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业务综合楼23463平方米(其中:地上局部十二层21100平方米、半地下一层2363平方米,含急诊部643平方米、门诊部3960平方米、住院部9285平方米、医技科室6054平方米、保障系统用房1521平方米、行政管理用房1000平方米、车库1000平方米)、生活用房1209平方米、中心供应室1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864平方米;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设施、变配电设施以及相应室外工程;同步迁建传染病区8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医院床位数达到300张。业务综合楼为一类高层建筑。
  二、项目建设于贞丰县珉谷镇南环路贞丰县医院新址。
  三、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下阶段工作中,应复核并进一步优化竖向设计。
  四、原则同意建筑的平面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设计,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等深化、复核和完善有关设计内容:
  业务综合楼3-11交3-H轴处增设疏散楼梯间,合理配置交通;门厅宽度应适当增加;按手术部设计规范认真复核各级别洁污分区功能房设置。
  五、同意建筑的立面造型设计。
  六、原则同意业务综合楼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按七度乙类设防。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国家地震局[2009]49号文等相关规范、规定,优化结构形式和柱网设置、结合使用要求和荷载情况认真复核结构设计,按规范验算和完善重要参数。补充超长结构抗震缝的设置、复核疏散楼梯设计,确保工程安全。地下室消防水池结构应相对独立,以利楼体受力和承重构件的耐久性。
  同意生活用房和中心供应室采用砖混结构。
  七、同意业务综合楼基础采用桩基或柱基,地基基础等级为乙级。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等进一步优化确定基础形式。生活用房和中心供应室采用条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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