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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七、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节能减排推动力度

  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鼓励100万吨级焦化干法熄焦、余热余压发电上网和落实上网电价优惠政策。研究提出基金征收与煤炭资源回收率挂钩的标准,提高资源回收率的挂钩权重。完善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鼓励煤炭、电力和煤化工企业进行联合和兼并重组。鼓励煤炭资源就地转化,支持煤化工与煤炭、电力、冶金等多联产协同发展,实现能源资源梯度利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大用户直购电的试点,减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大型工业企业的电费负担,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继续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将高耗能企业电价收费用于补贴节能减排企业。继续实行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制度,鼓励使用再生水。全面实行各类矿产资源有偿取得制度。对列入鼓励类的服务业实行水价、气价、电价与工业同价政策,在信贷安排上给予倾斜。在税费征收上,落实已出台的服务业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继续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政府采购政策,完善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公示制度和执行政策的奖惩制度。研究开展节能减排的企业债券发行、污水处理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创新抵押贷款方式,继续加大对节能减排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大银行融资额度。推进排污收费改革,提高收缴率。研究建立污染物减排激励机制。实施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和生态补偿机制。大力推进城市集中供热、生物质能利用、废热利用等项目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加快提请修订《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结合实际提出《山西省关于加快推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配套政策。制定山西省LED路灯、LED室内照明灯具等地方标准,建立完善的LED照明产品质量评价体系。

  八、实施部门联动,强化节能减排监管

  加强对各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督促各项节能减排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强节能减排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严重浪费能源资源、严重破坏环境、私自排污等问题。积极开展能效标识、能源计量、高耗能特种设备等强制性专项检查,加快淘汰能效不符合节能标准的有关产品、能耗过大的特种设备和量值不准确的计量器具。推进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深入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钢铁、建材、造纸等12个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监管。严查违法建设和违反“三同时”的项目,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从严查处和打击不批自建、未批先建、批小建大、边批边建、不按环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建成后长期不验收、违法生产等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于新建燃煤机组,要保证脱硫设施同步投入运行。严厉打击擅自停用环保设施、恶意排污的违法行为。经济信息化、环保、工商、电力、铁路、银行等部门要密切联合,加强监管。供水、供电、运输、金融企业不得同违法企业签订供水、供电、运输、贷款合同,已签订合同的要依法与其解除合同。加强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强化对义务监督员的培训。

  九、开展节能减排统计工作,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加快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加强资源环境、循环经济基础研究,建立体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资源环境统计指标体系。尽快建立建筑能耗限额和建筑耗能样本采集体系。建设山西省能源计量检测平台,研究建立生态能源、液态能源动平衡监管体系。开展第二、三产业用能单位能耗调查和主要耗能行业重点耗能企业用能监控。加强环境监测、污染自动监控(含视频监控)、信息传输与统计、饮用水源水质全分析监测等能力建设。进一步督促各有关市、县做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信息资料的报送工作。

  十、开展节能减排重大问题研究,为“十二五”规划提供支持

  对节能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开展山西省“十二五”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前期及节能减排途径的研究等。科学预测节能减排目标值、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及排放指标,并分解到具体单位,进行考核评价。结合实际,立足山西特色,制定鼓励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编制节能减排产品政府采购目录。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十一、加强宣传力度,普及节能减排知识

  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76号)要求,继续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提高全民意识,形成良好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在全国节能宣传周、中国城市无车日、世界水日、中国水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六五”环境日、能源紧缺体验日等不同时期,以节油节电和生活节能为重点,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开展“汽车节能环保驾驶”、“拒绝使用一次性用品”、“创建节约型家庭”、“创建节约型办公室”等活动,大力宣传节能环保理念。新闻媒体要加大节能减排报道力度,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尤其是对不按规定履行节约的浪费行为给予曝光,发挥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对节能减排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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