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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加大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力度,改造提升一批传统产业。坚持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整合重组、集约生产,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进一步提高产业质量和效益。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工业内部结构,淘汰关闭一批落后产能。2009年要淘汰600万吨小钢铁、1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390万吨小水泥、30万吨小电石、3万吨小铁合金等,减少能源消耗120万吨标准煤。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深入推进,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引导帮助其转产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起点高的项目,引导帮助其兼并重组开创新的发展空间。

  大力发展服务业,充分发挥结构性节能减排作用。积极推进服务业“1+10”工程建设,突出发展文化旅游和现代物流两大重点领域,统筹发展18个领域的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一方面,要研究形成“倒逼机制”,控制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过度发展,遏制其外部效应,使污染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促进部门利润趋于平均,创造提高服务企业效益的条件,进一步引导投资流向服务业。另一方面,要研究形成“引导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工业企业发展服务业。制定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工业企业自身发展生产配套服务体系,或者依托工业企业发展区域或行业生产配套服务体系;分离发展物流业务、后勤服务等服务业;鼓励煤炭、焦化、冶金等传统产业的企业跨行业发展服务业。

  四、加快技术开发转化,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按照产、学、研结合的原则,引导省属高等院校、科研单位、重点实验室、大中型企业技术中心围绕能源、资源、环境等领域联合攻关。攻克煤炭高效燃烧、煤炭液化替代石油、重污染行业清洁生产、焦化废水处理、干熄焦、直接还原铁、洁净煤代油等节能减排关键技术;推广高炉余压发电,煤层气发电,热、电、冷三联产发电,大容量、远距离、安全经济输电,烧结烟气脱硫生产硫酸,太阳能利用、山西蓝天环保锅炉公司高效煤粉锅炉、地源热泵供热制冷等技术设备;发展废旧钢铁、废旧有色金属、废旧塑料、碎玻璃、废纸、废旧轮胎、报废汽车、废旧电池、冶炼废渣、化工废碴、造纸废液、粉煤灰、煤矸石等废旧物资和工业废料的综合利用技术及农林废弃物、沼气池废渣、人畜排泄物等综合利用技术,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启动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863项目课题长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中污泥过程减量水蚯蚓原位削减污泥技术和污染处置示范项目;推进能量系统优化、超临界粉煤燃烧、LED照明示范、环保设施运营企业化、社会化、专业化工作;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合作,实施中德技术合作项目,加强节能减排、新能源和低碳技术开发应用。

  五、开展示范引导,积极实施重点领域、流域、区域的节能减排

  大力推进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着力做好六大高耗能行业及省确定的“双百”高耗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实现4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稳步推进社会领域重点节能工程。开展800万支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和100万(支)盏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实施8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与热计量改造、10万平方米机关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农村沼气和太阳能建筑示范项目。力争实现12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大力推行清洁生产,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水平,实现企业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化肥、焦化、电力、冶金以及造纸企业实现零排放。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和国家海河、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全力推动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和保护工程、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工程和十市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启动村镇污水、垃圾、供热示范工程,合理控制农药、肥料使用,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发展有机农业。

  六、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研究起草《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组织编制六大重点行业循环经济规划,指导各市循环经济规划的编制工作,评审批复长治、运城两个试点市循环经济规划。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组织开展循环经济专家服务分团活动,出版《循环经济在山西》大型画册。将资源产出指标、生态环境损失、资源损耗代价、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减排等特征性指标纳入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争取将我省列入国家循环经济统计工作试点。对列入国家及省的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进行中期评估,据此对试点单位进行动态调整。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关于公布第三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485号)和《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商检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积极推动太原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重点抓好大同、长治、晋城等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循环经济试点社区垃圾分类、发放垃圾分类装置及循环经济宣传栏,推广晋城市城区垃圾分类回收典型经验,支持建设一批统一规范的社区回收站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和区域集散市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特别是加快大同东郊污水处理回用、晋城市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长治市长北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进度,启动太原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进一步加大“限塑”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度,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推进循环农业促进行动,重点抓好农村沼气利用,利用2009年中央及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共1.75亿元,支持10万户户用沼气、49处大中型沼气、265万吨粪污处理项目建设。积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努力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鼓励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及煤层气(瓦斯)、焦炉煤气、高炉煤气、沼气、余热、余压发电等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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