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国营江苏省盱眙林场山红分场建设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占用林地的批复
(苏林政[2009]17号)
淮安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申请办理盱眙林场山红分场建设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占用林地的请示》(淮林发[2009]73号)收悉,根据《
森林法》、《
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营江苏省盱眙林场山红分场占用本场林地用于建设森林防火通道项目。
二、建设地点和规模:新建森林防火通道位于盱眙林场山红分场松柏林班、西鹅林班、碓窝港林班、东鹅林班。长8000米,宽6.5米。共占用林地5.2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