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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机电学校实训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机电学校实训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省农机局:
  你局送来的《关于报送贵州省机电学校综合实训楼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黔农机办函[2009]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省机电学校5层实训综合楼3711平方米,共设置实训教室22间。项目建设于贵阳市头桥松山路12号贵州省机电学校西南端。
  二、同意总平面设计,优化校园道路纵向设计。
  三、同意建筑平面设计,按规范复核并适当调减厕位数;结合实际建议取消直达屋面楼梯,改用移动爬梯和上人孔方式。
  四、同意建筑的立面造型设计。
  五、原则同意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按6度设防。根据项目性质,应结合使用要求复核荷载取值并按照规范验算,节约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安全。
  六、同意基础采用挖孔桩基础,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地质勘察结果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原则同意电气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使用要求复核用电量测算并完善相关设计。
  八、原则同意给排水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使用要求完善相关设计。
  九、原则同意消防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有关规范和使用要求,并应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鉴于每间教室尺寸较大,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楼梯间应予封闭。
  十、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一步完善节能设计。
  十一、本工程的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十二、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538万元(详见附表)(略)。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控制投资,加快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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