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凯里市第二(洗马河)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黔东南州发改委:
你委《关于审查凯里市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州发改投资[2009]86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新建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厂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618.95平方米,其中综合楼400平方米,变配电室200平方米,门卫18.95平方米;新建污水收集输送系统2646米,其中de400 1708米,de500 460米,D1020×10 478米,检查井37座,跌水井2座。
二、同意污水处理厂建设于凯里市火车站隧道南侧鱼塘处,厂区总用地22.2亩。
三、工艺流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原则同意采用改良AmOn一步法的污水处理工艺和主要设备选型,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洗马河。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复核部分设计参数取值并优化部分设备选型,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平面布置和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和工艺流程竖向设计。
五、原则同意污水收集输送系统的平面布置和纵断面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现场实际进一步优化部分管道走向和埋深。同意de400-de500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D1020×10采用卷焊钢管。
六、同意电气、自控和消防设计。
七、同意环保、劳动卫生和节能设计。
八、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九、该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十、经审定,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4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7368.9万元(污水处理厂6748.62万元,污水收集系统430.7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89.5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6.1万元(详见附表)(略)。
请遵照执行。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控制投资,加快工期,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