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赫章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毕节地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上报赫章县城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毕地发改投[2009]103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新建0.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厂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70平方米,其中综合楼400平方米,变配电室50平方米,值班室20平方米;新建污水收集输送系统29271米,其中de315 7940米,de400 8775米,de500 7482米, D600 2423米,D800 2651米,检查井558座。
二、同意污水处理厂建设于赫章县城后河下游县烟叶复烤厂附近,厂区总用地12.94亩。
三、工艺流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原则同意IBR+生物湿地的工艺流程设计和主要设备选型,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后河。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复核部分设计参数取值并优化部分设备选型,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平面布置和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远期发展进一步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
五、原则同意污水收集输送系统的平面布置和纵断面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现场实际进一步优化部分管道走向和埋深。同意de315-de500采用UPVC双壁波纹管,D600- D8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六、同意给排水、电气、自控和消防设计。
七、同意环保、劳动卫生和节能设计。
八、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九、该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十、经审定,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5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2495万元(污水处理厂923.37万元,污水收集系统1507.07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4.5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万元(详见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