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水城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六盘水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申请批准水城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市发改请[2009]148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新建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厂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572平方米,其中综合楼375平方米,变配电室177平方米,门卫20平方米;新建污水收集输送系统31912米,其中de315 20316米,de400 4718米,de500 881米,D600 3023米,D800 2160米,D1000 994米,检查井795座。
二、同意污水处理厂建设于水城县城区西北部北环路旁,厂区总用地10.9亩。
三、工艺流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原则同意改良AmOn一步法的工艺流程设计和主要设备选型,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水城河。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复核部分设计参数取值并优化部分设备选型,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平面布置和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和工艺流程竖向设计。
五、原则同意污水收集输送系统的平面布置和纵断面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现场实际进一步优化部分管道走向和埋深。同意de315-de500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D600-D10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六、同意给排水、电气、自控和消防设计。
七、同意环保、劳动卫生和节能设计。
八、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九、该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十、经审定,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2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4173.35万元(污水处理厂2081.44万元,污水收集系统1989.7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02.1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4.65万元(详见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