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国营江苏省盱眙林场穆店分场修筑八仙台森林防火蓄水池项目占用林地的批复
(苏林政[2009]42号)
淮安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国营江苏省盱眙林场穆店分场修筑八仙台森林防火蓄水池项目使用林地的请示》(淮林发[2009]169号)收悉,根据《
森林法》、《
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营江苏省盱眙林场穆店分场占用本场林地修筑八仙台森林防火蓄水池。
二、建设地点和规模:新建八仙台森林防火蓄水池项目,长25米,宽20米,位于盱眙林场穆店分场八仙台林班20号小班。共占用林地0.05公顷。